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30082号
柯奥因保管不善,将鄂(2018)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2260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3年03月29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0910
房屋建筑面积:184.6平方米
坐落:咸宁市潜山森林公园山麓碧桂园温泉城翠岭西1街6幢9号
声明人:何晓玲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