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30079号
咸宁市妇幼保健所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3年03月27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1200421225371E
图幅号:00.75-31.75
坐落:桂花路14号
声明人: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