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30076号
金腾因保管不善,将鄂(2022)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62589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3年03月23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127********0410
房屋建筑面积:122.34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9.69平方米
坐落:咸宁市温泉贺胜路87号长安花苑1幢1单元1701号
声明人:金腾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