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30024号
王刚因保管不善,将咸安国用(2010)第183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3年02月10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2301********5315
土地使用权面积:120平方米
坐落:桂花镇毛坪村一组
声明人:王刚
2023年 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