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20298号
杨德喜因保管不善,将0001427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2年12月13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0019
房屋建筑面积:29.02平方米
坐落:永安西大红旗路103号
声明人:杨德喜
2022年 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