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20296号
王倩因保管不善,将10031466、咸安国用(2014)第62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2年12月12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0049
房屋建筑面积:171.11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48.98平方米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官埠桥镇渡船村十组1幢201号
声明人:王倩
2022年 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