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20003号
邓子奥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049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2年1月29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23********2514
房屋建筑面积:86.88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7.12平方米
坐落:咸宁市咸宁大道与银泉大道交叉口时代广场1幢1单元702号
声明人:邓子奥
2022年 1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