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10232号
余群因保管不善,将1001971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1年12月15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余群 422301********0512
坐落:咸安区文笔路观音巷41号
声明人:余建明
2021年 11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