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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1-11-24

    

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原武汉铁路分局武昌建筑段)坐落于咸安区东门村徐家湾的第32、33幢住宅楼,在原咸宁市房地产管理局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总证。原武汉铁路分局武昌建筑段将两幢住宅楼向本单位职工出售,各住户已居住多年。但因原武汉铁路分局武昌建筑段未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该两幢住宅楼无土地权属来源,也一直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省自然资源厅省信访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防办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加快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0]390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拟对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坐落于咸安区东门村徐家湾该宗地办理不动产登记。经权籍调查,两幢住宅楼总宗地面积为2464.13平方米,其中32幢基底占地面积为554.27平方米,33幢基底占地面积为485.55平方米。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2月14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咸宁市旗鼓大道101号“市民之家”二楼C区

联系方式:0715-8126502 

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