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集体土地收回公告 罗会祥
王义枝拥有坐落于_(浮山沿河村四组)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最初权利人为王义枝,产权证号为:个人建房用地临时凭证001072号,咸宁市人民政府核发。核发使用权面积为150平方米,王义枝于2000年去世,按相关政策规定该集体土地使用权,由集体土地所有的村组收回,重新分配。经咸宁市咸安区浮山街道办事处沿河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同意,将本集体土地使用权分配给罗会祥(422322********5614)
我中心拟受理王义枝的集体土地收回申请,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_ 2021年12月1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
联系方式:0715-8126502
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