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10226号
董艳青因保管不善,将99801035、咸土资城国用(2007)第173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1年12月6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24********0024
坐落:温泉横沟路
房屋建筑面积:52.8平方米
声明人:董艳青
2021年 11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