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10192号
宋建新、董明娣因保管不善,将咸国用(2001)字第0193-1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1年9月27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宋建新 422327********0215
董明娣 422327********0228
坐落:温泉路16号
分摊土地面积:12.933平方米
声明人:宋建新、董明娣
2021年 9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