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10190号
曹琳佳、吴邦正因保管不善,将鄂(2021)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086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1年9月21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曹琳佳 422326********1349
吴邦正 421222********243X
坐落:咸宁市玉泉街9号景泰花园18幢1单元102号
房屋建筑面积:137.49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25.06平方米
声明人:曹琳佳、吴邦正
2021年 9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