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10060号
阮佳能、熊静因保管不善,将他项证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1年4月22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阮佳能 422301********7171
熊静 422301********0960
坐落:咸宁市淦河大道温泉商业步行街2期1幢105号
声明人:阮佳能 2021年 4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