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10059号
陈斌、赖霞因保管不善,将鄂(2019)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243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1年4月21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陈斌 422301********279X
赖霞 452729********0226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青龙路南侧书香雅苑2幢2单元1201号
房屋建筑面积:100.18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6.26平方米
声明人:陈斌、赖霞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