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10031号
咸宁市广播电视大学咸安分校因保管不善,将咸土资城国用(2006)第102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1年3月24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120005264609X6
坐落:永安大道
土地使用面积:945.24平方米
声明人:咸宁职业教育(集团)学校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