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10001号
陈建军因保管不善,将00029373、咸土资城国用(2011)第016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1年1月27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0916
坐落:咸宁市温泉茶花路房号:102、202号
房屋建筑面积:152.46平方米
声明人:陈建军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