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251号
陈海霞因保管不善,将鄂(2017)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534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1年1月21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422301********0525
坐落:咸宁市长江产业园内天洁国际城雅典城44幢1单元302号
建筑面积:96.34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0.7平方米
声明人:陈海霞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