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250号
南门中学因保管不善,将6603号不动产权证书和图号:6.50-8.00、6.25-8.00;地号:270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1年1月16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1202421236521G
坐落:毕曹街
建筑面积:760.32平方米
土地批准面积:13883平方米
图号:6.50-8.00、6.25-8.00;地号:270
声明人:咸宁市第五初级中学
2020年 12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