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249号
宗兵宏、罗纪云因保管不善,将鄂(2020)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1479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1年1月15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宗兵宏 411521********3915
罗纪云 411521********3929
坐落:咸宁市长江产业园内书苑小区14、15幢2单元403号
建筑面积:77.77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8.96平方米
声明人:宗兵宏、罗纪云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