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216号
肖宇洋因保管不善,将咸土资城国用(2014)第149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0年12月7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198802030914
坐落:咸宁市长江产业园内书苑小区8幢1单元301号
土地分摊面积:31平方米
声明人:肖宇洋 2020年 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