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214号
张水平、陆育红因保管不善,将00053099、咸土资城国用(2014)第0692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0年12月6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张水平 422301197509084716
陆育红 422301197408021222
坐落:咸宁市温泉笔架山路38号翰林名都12幢1单元403号
建筑面积:88.6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7.72平方米
声明人:张水平、陆育红 2020年 11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