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185号
刘麒麟因保管不善,将鄂(2018)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769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0年11月4日)前来办理,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0582198410177914
坐落:温泉银桂路水木岚庭小区12幢104号
建筑面积:137.15平方米
声明人:刘麒麟
2020年 10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