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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王 翔

来源: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时间:2020-10-14

 

王翔(身份证号:422301197405280915)拥有坐落于(咸宁市温泉路桂花街123号)的房地产,该宗地最初权利人为湖北省汽车工业总公司,最初房产产权人为金敬龙,产权证号为:99800515,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金敬龙2000年将产权转移给王翔且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权证号:99801337,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现王翔申请办理该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

我中心拟受理王翔的登记申请,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年11月03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

联系方式:0715-8126502

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