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183号
胡莉萍因保管不善,将00061210、咸土资城国用(2016)第0267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请于15个工作日以后(2020年11月2日)前来申请补办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0983198610263620
坐落:咸宁市贺胜路尚书名府3幢1单元301号
土地分摊面积:26.72平方米,建筑面积:98.27平方米。
声明人:胡莉萍
2020年 10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