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167号
朱方红因保管不善,将10015356、咸安国用(2011)第229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0080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办事处环城路38号5幢2单元101号
土地分摊面积:12.77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77.71平方米
声明人:朱方红
2020年 9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