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164号
彭克徐因保管不善,将96007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196512211435
坐落:咸宁市温泉凎河大道27号
建筑面积:62.58平方米
声明人:彭克徐
2020年 9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