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161号
汪雨因保管不善,将鄂(2019)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999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21199712184825
坐落:咸宁市长安大道特188号宏大城市广场B幢711号
建筑面积:39.22平方米
声明人:汪雨
2020年 9月 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