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116号
黄利民、刘成武因保管不善,将00053022、咸土资城国用(2015)第08122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黄利民 620102196910025364
刘成武 422301196610270535
坐落:咸宁市咸宁大道3号学苑小区11幢502号
声明人:黄利民、刘成武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