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115号
马志鹏因保管不善,将鄂(2019)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923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1202199605060019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盘泗洲碧桂园地块旁海德公馆A5幢1单元1502号
建筑面积:100.38平方米
声明人:马志鹏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