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112号
余琴、熊俊因保管不善,将鄂(2019)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3834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余琴421202199002223421
熊俊 42120219840810003X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车站路(东升星城)1幢2单元2304号
建筑面积:113.52平方米。
声明人:余琴、熊俊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