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090号
王贤华、洪淑安因保管不善,将10013029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王贤华422301********5738
洪淑安 422301********3126
坐落:咸安区横沟桥镇正街
声明人:王贤华、洪淑安
2020年 7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