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安遗失2020016号
余希林、顾寿珍 因保管不善,将咸安国用(2012)第297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批准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26.58平方米
身份证号:422301195407038517、422301196002101367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98号(原咸安区土管局宿舍),1幢2单元6层602号(原浮山淦河大道77号)
声明人:余希林、顾寿珍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