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084号
徐华荣因保管不善,将鄂(2020)咸安区不动产权第000162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王美霞 422324197604194440
声明人:王美霞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