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082号
陈邦河因保管不善,将10035278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422301194405270019
坐落:咸安区永安办事处西河村5幢401号
声明人:陈邦河 2020年 6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