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200003号
李建春因保管不善,将10003716、咸安国用(2008)第120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李建春 422301********0923
房屋坐落:咸安区怀德路46号
声明人:李建春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