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宁遗失20190247号
黎大刚因保管不善,将鄂(2016)不动产权第000016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身份证明: 黎大刚422301********0938
房屋坐落:咸宁市淦河大道71号102-A、102-C
声明人:黎大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