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咸安遗失20190026号
刘金文 因保管不善,将 咸安国用(2013)第1712号、1002927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批准土地使用权面积:364.71平方米/建筑面积:176.39平方米
身份证号:422130********4026
坐落:咸宁市咸安区盘泗洲咸宁碧桂园(碧湖环玉十三街)222幢16号
声明人:刘金文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