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公 告 昌丽娟
昌丽娟 拥有坐落于(咸安区永安大道175号)的房地产,该宗地最初权利人为湖北飞宁方向机股份有限公司,最初房产产权人为李俊杰,产权证号为:00029027,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李俊杰于2009年将产权转移给 昌丽娟且办理了房屋所有权登记。权证号:10020381.未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现 昌丽娟请办理该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
我中心拟受理 昌丽娟的登记申请,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_ 2019年12月1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咸宁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区)
联系方式:0715-8126502
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