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化部门联动协作 赋能执法提质增效
全市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培训会顺利召开
为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执法衔接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全市自然资源执法队伍的业务能力与执法质效,4月28日上午,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了全市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培训会。市局党组成员、市自然资源副总督察刘国锦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聚焦执法衔接与规范办案的核心需求,首先解读了《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咸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建立县级自然资源与城市管理部门执法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县级自然资源与城管部门在执法联动流程、职责分工与协作要求等方面的具体内容。随后,围绕《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开展专题培训,系统讲解了违法线索核查处置、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履行执行等全流程的实操要点,旨在破解基层执法中的难点与堵点。
在专题培训结束后的集中讨论环节,参会人员围绕培训核心内容展开了深入交流。大家结合自身执法工作实际,聚焦县级自然资源与城管部门执法衔接中的协作难点、基层违法线索处置中的实操困惑、证据调查与案件审理中的重点问题等,各抒己见,交流经验,分享心得。现场讨论氛围热烈,通过思想的碰撞,大家相互启发,凝聚了共识,进一步梳理了工作思路,明确了破解难点堵点的具体路径,切实将培训所学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培训内容入脑入心、落地见效。
刘国锦在讲话中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时代自然资源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自然资源安全底线;要健全联动机制,强化市县联动与部门协同,推动执法衔接高效顺畅;要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职尽责,提升执法的专业化与规范化水平;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日常监管与查处整改,以“严起来”的工作导向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为全市自然资源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
本次培训采用“政策解读+业务实训”双轨并行的模式,课程设计靶向精准、内容务实管用,紧贴实战需求。市局相关科室及单位负责人、执法业务骨干,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管负责人及一线骨干参加培训。会议邀请市、县两级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办案人员参会,以加强部门协同,凝聚执法合力,为构建高效联动的自然资源执法新格局打下坚实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