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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加快解决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来源: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0-07-30

月28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光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加快解决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邹建辉、石健和法规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权益和开发利用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汇报了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调查情况,指出我市(含6个县市区和市本级)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历史遗留未办理和部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小区115个、住房18471套,主要包括无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等权属来源文件;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未通过规划许可或规划核实、未通过竣工验收备案;开发建设主体缺失或不具备资格;政府安置房、棚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等政策性住房项目相关手续不完善;已购住户的土地使用权被开发单位抵押或司法查封等六种类型。

李光同志指出,全市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不动产登记部门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要扎实践行一切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依法依规创造性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当好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的“店小二”,维护好、解决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树立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形象。

李光同志强调,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要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沟通要勤。要站稳人民立场,积极主动地与办事群众沟通协调,本着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的原则,积极争取办事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全力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服务要优。要坚持原则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守住底线、不越红线;要把握灵活性,对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的,要因地制宜灵活处理,确保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三是速度要快。对本次会议未能研究出解决办证路径的小区,法规科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再次核查,深入查找症结、精准施策化解,制定出解决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对确实不能解决的提请市政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