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推动《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上升为国家标准,公园城市规划办公室拟编制《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社区(街区)建设指南》《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乡村建设指南》两个市级地方标准,召开专题研究会,助力咸宁市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建设,杨杉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3月2日上午,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杉在局机关5楼会议室专题研究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两个市级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会上,杨杉同志首先听取了武汉科技大学刘伟毅博士、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相关同志就《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社区(街区)建设指南》《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乡村建设指南》编制的情况汇报;国土空间规划科、乡村规划科、公园城市规划办等负责同志分别对两个市级地方标准的编制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上,杨杉同志指出,编制工作要做到延续性、系统性、策略性。一是结合咸宁特色,强调城区、乡村山体保护,充分利用自然山水,确保公园城市建设中做到近山亲山、近水亲水,可达;二是要有前瞻性,从样本着手,对全域不同类型的社区、乡村进行充分调研,摸清底数 ,科学合理的分类提取指标数据;三是编制期间应边编制边指导公园城市建设,编制的标准要高于建设要求,做到查漏补缺,建设指南与建设成果相辅相成。
杨杉同志要求,这两个市级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要立足咸宁实际,对标省级标准、国家标准,成为具有全局性的指导性标准,全力推动《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上升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