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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专题研究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市级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来源: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 时间:2023-03-03

    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推动《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上升为国家标准,公园城市规划办公室拟编制《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社区(街区)建设指南》《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乡村建设指南》两个市级地方标准,召开专题研究会,助力咸宁市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建设,杨杉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3月2日上午,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杉在局机关5楼会议室专题研究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两个市级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会上,杨杉同志首先听取了武汉科技大学刘伟毅博士、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相关同志就《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社区(街区)建设指南》《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乡村建设指南》编制的情况汇报;国土空间规划科、乡村规划科、公园城市规划办等负责同志分别对两个市级地方标准的编制发言,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上,杨杉同志指出,编制工作要做到延续性、系统性、策略性。一是结合咸宁特色,强调城区、乡村山体保护,充分利用自然山水,确保公园城市建设中做到近山亲山、近水亲水,可达;二是要有前瞻性,从样本着手,对全域不同类型的社区、乡村进行充分调研,摸清底数 ,科学合理的分类提取指标数据;三是编制期间应边编制边指导公园城市建设,编制的标准要高于建设要求,做到查漏补缺,建设指南与建设成果相辅相成。

    杨杉同志要求,这两个市级地方标准的编制工作要立足咸宁实际,对标省级标准、国家标准,成为具有全局性的指导性标准,全力推动《公园城市建设指南》上升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