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远 鹤 同 志
在全市治庸问责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2011年11月16日)
同志们:
推动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鄂南经济强市建设,干部是第一要素,作风是第一保障。按照省委的部署,市委决定,在全市上下集中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着力解决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软”问题,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以治软鼓士气。这是市委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实际行动,是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是巩固“三万”活动成果、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的有力举措,是推动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
今年9、10月份,根据市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市纪委联合市委党校、市广电局等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就目前党政机关作风建设和发展环境建设现状,深入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中基层认为全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具有群众满意度明显上升、政府执行力明显提升、政府效能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等特点。同时也反映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着“三庸”、“三懒”、“三散”、“三软”等不容忽视的问题,人民群众对全市开展治庸问责工作极为关注、十分期待。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贯彻落实楚平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强化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问责,为全市治庸问责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一、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治庸问责工作顺利开展
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告诫全党:“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庸懒散软”问题是“四大危险”在作风方面的具体反映。精神懈怠导致“懒”、“散”,能力不足必然“庸”、“软”,产生“庸懒散软”问题的根源是党性不纯、宗旨意识淡薄,如果不及时纠正,就会严重脱离群众,阻碍全市跨越发展,成为消极腐败的“温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认识治庸问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力量。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治庸问责工作作为一项中心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全市治庸问责工作的顺利开展。市纪委监察局作为全市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牵头单位,承担着市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我们将把治庸问责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与落实“一岗双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合起来,与严肃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结合起来;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结合起来,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效,带动全市治庸问责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是突出重点。突出督查重点是确保治庸问责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在治庸问责工作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检查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省委《决定》、市委《方案》,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情况,坚决纠正搞形式、走过场、不落实问题;检查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状况,坚决纠正精神萎靡、能力平庸、工作懒惰、纪律涣散和班子软弱问题;检查中央和省、市委规章制度和各项纪律执行情况,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问题;检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公共权力行使情况,坚决纠正权力滥用、与民争利问题。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执纪、责令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
三是丰富手段。要加强明查暗访,把常规性检查和突击性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对重点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等开展暗访,及时纠正和解决损害发展环境、影响政府形象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思想教育,把解决学习问题与解决思想问题结合起来,帮助引导党员干部查找差距、剖析原因、触及灵魂;要加强效能建设,把行政监察和政务服务结合起来,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实行在线监察、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价,促进窗口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推动政务服务提速提质提效;要加强投诉受理,把媒体通报与信访监督结合起来,认真办理群众咨询和投诉,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复;要注重典型引路,把激励先进和鞭策后进结合起来,把有效查处腐败与保护干部干事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和政绩观。
二、严格追责问责,确保治庸问责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治庸问责工作,不动真格问责,就不足以震慑、不足以警醒、不足以服众,集中整治工作也很难收到实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进一步加大问责和纪律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和公开曝光一批失职失责典型案件,形成治庸问责工作的强大声势。
一要敢于问责。敢问责才会真负责。实践证明,对失职失责行为进行问责,是促进党员干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兢兢业业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的最有效监督和最有力手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秉公执纪,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着力纠正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尽职失职一个样。要通过问责和纪律处分,追究失职失责的干部,惩戒作风不正的干部,处罚造成损失的干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干部队伍的战斗力、执行力。
二要严于问责。“庸懒散软”问题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党和政府公信力,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真问严罚”,防止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那些精神萎靡、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庸庸碌碌、无所作为的干部;对那些拈轻怕重、敷衍塞责,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官僚主义和衙门作风严重的干部;对那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伪作为的干部;对那些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吃拿卡要的干部;对那些f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松松垮垮、不注意公务人员形象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干部;对那些不琢磨事、只琢磨人,搬弄是非、惹事生非、搞不团结的干部,以及具有其他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群众利益行为的干部,都要坚决问责。对群众反映问题不闻不问、不抓不管,导致管辖范围内“庸懒散软”问题严重的领导干部,要坚决追究纪律责任。
三要善于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问责原则、正确运用问责手段,努力实现治庸问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做到不枉不纵。要坚持权责对等,正确区分责任主体,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以及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做到定责准确、各负其责。要坚持依法有序,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问责。要根据责任大小和危害程度,正确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措施,区分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予以问责。要坚持惩教结合,把惩处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结合起来,寓教于惩,以惩施教,做到问责一个、教育一批。
三、狠抓督办落实,建立健全治庸问责长效机制
治庸问责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市委的决定和部署,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带头参与,督促建章立制,确保治庸问责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要带头参与,做好表率。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在治庸问责工作中走在前列。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要从干部思想作风、机关工作纪律、执纪执法观念、为民服务意识等方面认真查找突出问题,自觉整改“庸懒散软”行为,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二要主动履职,加强督办。要把市委关于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决定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督办检查的重要任务,加大力度,创新方法,开展全方位指导、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把督办检查延伸到治庸问责工作的全过程。要加强对治庸问责工作的巡回督查和定期通报,对行动迅速、工作开展好的单位要给予表扬,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要进行严肃问责。
三要立足长远,健全机制。开展治庸问责工作,最根本的是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起治庸问责的长效机制,以制度管人,按规矩办事,规范行政行为。要通过治庸问责工作的实践,总结成功经验和作法,摸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建立一套以行政行为规范、岗位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监督管理机制、奖惩激励机制、首问责任制等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体系,重点是要制定《咸宁市治庸问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做到事事有人负责、有人担责,失责可追、追责有据,让治庸问责工作成为常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持久优良的服务环境。
同志们,治庸问责工作要求高、任务重。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真抓实干、务f实效,促进全市党员干部精神面貌明显变化、作风纪律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为推进咸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早日建成鄂南经济强市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