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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喜迎十八大 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时间:2012-02-24

鄂文〔2012〕9号

各市、州、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是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的喜庆之年。省委决定,自2012年1月开始,集中一年的时间,在全省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为主题,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主要目标

  坚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紧紧抓住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的重大机遇,动员组织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真抓实干、开拓创新,提升精神区位,构筑精神高地,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优异成绩,形成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合力。

  --凝心聚力提精神。解放思想,提振精神,凝聚共识,形成发展的合力。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先、优”意识和干事创业激情,特别是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每一位共产党员的党员意识、党性意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昂扬的工作斗志,投身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争创业绩促跨越。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两圈一带”、“一主两副”和大别山、武陵山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等重大战略建设的火热实践,促进湖北由工业大省向工业强省、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科教大省向科教强省、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跨越。

  --兴办实事惠民生。动员组织各级机关干部深入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结合基层实际、群众需求和部门职能,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办好一批谋民利、解民难、惠民生的实事好事。

  --服务群众转作风。时刻牢记“六民要旨”,准确把握“九大关系”,切实转变作风,不断增强服务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的能力,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水平,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加强组织添活力。抢抓“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机遇,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基层党建三年规划,“五个基本”、“七个体系”不断加强,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起来、用起来、活起来、强起来。

  三、主要内容

  为在全省上下掀起“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的高潮,以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立足岗位争创新业绩为重点,围绕“修党性、强基层、创业绩、树典型”,重点开展以下七项活动:

  1、开展“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党的历史、党的知识、党的理论,广泛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颂扬革命精神,不断增强党员党性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开展“我为党代会建言献策”活动,充分发扬民主、反映群众意愿,更好地凝聚发展共识、汇聚全省力量,为湖北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省委政研室、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党史研究室、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

  2、开展“机关联基层、干部联群众,促科学发展、促社会和谐”活动。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机关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巩固和扩大“三万”活动成果,深化和拓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成果,有计划地组织各级机关干部深入乡村、社区等基层单位走访群众,全力推进党员干部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流,实现机关部门全覆盖、机关干部全覆盖,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群众中去,当好党和政府的“春天使者”。(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责任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委高校工委、省民政厅、省国资委)

  3、开展“五亮五比五创”活动。深化以“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亮点评、亮评议”,“比素质、比干劲、比奉献、比创新、比作风”,“创一流部门、创一流队伍、创一流服务、创一流业绩、创一流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五亮五比五创”活动。突出抓好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共性承诺、岗位承诺、实事承诺的要求,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好新一轮公开承诺。认真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工作。把握公开承诺、认真践诺、组织评诺三个重要环节,确保活动取得人民满意实效。(牵头单位: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省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