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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履职尽责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时间:2015-10-15

  为了切实强化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履职尽责能力,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果,提升督促检查工作成效。根据厅党组《2015年度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履行职能、依法行政、专项整治、整改落实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督查对象及时间

  (一)督查对象:主要是全省国土   资源系统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和国土资源所,同时,在明查工作的过程中,了解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二)时间安排:9月14日至30日。

  二、督查的内容

  (一)履行职能工作落实方面。

  1.党组(党委)是否认真学习贯彻省厅和地方政府有关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规定动作要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包括会议记录、实施方案、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工作措施等。

  2.对前一阶段从各方面征求的履职尽责工作意见建议,是否进行梳理、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

  3.对省纪委、省厅和各地纠风办督查组督查发现的问题,是否高度重视,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举一反三,拿出具体处理意见。

  (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面。

  主要依据《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鄂土资党发〔2015〕17号)和《湖北省矿产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鄂土资发〔2015〕19号),对各县(市)、区局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是否在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备案进行检查,并对下列工作落实情况以查台账和整改案例的方式进行检查。

  1.在征地过程中损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

  2.土地整治项目实施不规范、工程建设质量低等问题。

  3.在禁止开采区内设置矿业权,违规出让矿业权、违规审批办理矿业权登记和违法违规勘查开采行为等问题。

  4.未按规定评估收缴相关费用、违反规定用途使用矿产资源相关资金的问题。

  (三)国土资源政务“窗口”服务方面。

  1.检查国土资源政务“窗口”办事服务制度、办事指南、投诉电话、履职尽责信箱等是否具备及正常运行情况。

  2.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履职尽责知晓执行情况。

  3.国土资源政务“窗口”人员在位、工作纪律和精神面貌等。

  (四)转变工作作风方面。

  1.有无中餐饮酒、工作时间脱岗等严重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公务用车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公车私用的现象。

  3.办公室用房是否合规,有无超标的现象。

  三、督查工作方式

  (一)省厅组织4个专项督查工作小组,采取问、查、看、访、谈、听等方式,重点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履职尽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明查,督导工作落实。

  (二)每个市州抽查两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和两至三个国土资源所,省直管单位检查本级和三个分局或国土资源所,各地国土资源行政服务“窗口”原则上必须检查。

  四、督查人员分组

  第一组

  组 长:杨 宏

  成 员:杨业汉、周燕妮、李 超

  督查单位:宜昌、十堰、恩施州和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

  第二组

  组 长:薛 明

  成 员:黄 涛、王 欢、黄 武

  督查单位:荆州、荆门、仙桃、潜江和天门市国土资源局

  第三组

  组 长:姚华宝

  成 员:王文涛、王 峰、谢正彪

  督查单位:黄石、咸宁、鄂州和随州市国土资源局

  第四组

  组 长:牛 军

  成 员:胡志强、张雅洁、连子康

  督查单位:武汉、襄阳、黄冈和孝感市国土资源局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专项督查是改进系统机关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打造服务型机关的重要措施,是提高执行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效方法,也是督促各级单位解决问题、提质增效的有效手段和形式。被查访单位和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配合专项督查工作,共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严肃认真。专项督查工作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专项督查工作严格把关,按照厅党组要求,认真检查各单位工作是否到位,各项材料是否齐全,对应措施是否完善,处理问题是否及时。对履职不力、整改不实的行为和单位,要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三)明确反馈。专项督查工作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对督查情况小组成员要认真梳理形成意见,在离开前向被督查单位进行反馈,提出明确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各小组于10月10日前将督查书面材料送厅履职尽责办公室,汇总后报厅履职尽责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