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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六项重点工作

来源:咸宁市国土资源局 时间:2013-02-25

  

  一是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和六项基本条件,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严肃处理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按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部署,对中央关于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绩效管理,严格实施问责。

  二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部党组关于进一步改进部、局级干部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更加具体、便于操作的落实办法,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三是认真落实《廉政准则》,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中央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做到依法从政、廉洁从政,在严于律己的同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要严格执行住房、津贴补贴等有关规定。全系统要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要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重点纠正征地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清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小金库”等各类专项治理成果。用两年时间,集中开展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四是加强教育,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从政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洁国土”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加强在线电子监察,加快推进土地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和监管,深化土地和矿业权出让市场建设,推进土地和矿业权交易环节进入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重运用“制度+科技”手段防治腐败。加强对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的监督。加强对学会、协会、基金会资金管理的指导和监督。

  五是继续深化改革,推进具有国土资源部门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削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防止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违规干预。加强对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等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落实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健全完善市场配置、管理创新等六大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要求,抓好实施办法的制定、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制度评估机制、考核结果运用机制。

  六是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严肃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权、执法权、督察权、项目管理权、大额资金支配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土地及矿业权市场交易和项目管理中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财物、经商办企业、干预市场交易活动、公款出国(境)旅游等案件。严肃查处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