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一是安排部署到位。下发了《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增耕地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备案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和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局认真对照落实,确保备案项目真实、备案及时准确。
二是全过程审核把关到位。强化市、县(市、区)局内部相关单位工作的协同配合,对项目选址、立项、实施、验收和后期利用与管护等进行全程审核把关,确保选址科学、立项规范、新增耕地项目亩均投资达标、工程管护到位和新增耕地后期利用规范。
三是专审人员到位。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落实新增耕地备案工作“专人、专机”,要求各单位安排1至2名懂业务、会填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负责新增耕地项目的审查和备案工作。
四责任考核到位。将县(市、区)局新增耕地备案检查情况作为各县(市、区)政府年度耕地保护的考核重要依据。对审查不认真、把关不严及迟报、瞒报的,进行不定期书面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将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咸宁市国土整治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