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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拍卖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来  源 :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28日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名  称: 《咸宁市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拍卖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相关文件: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 《咸宁市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拍卖管理办法》 的通知

一、文件修改出台背景

原《咸宁市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拍卖管理办法》有效期届满,根据新的要求进行修改,进行了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经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第11次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修改并延期5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工作。

二、文件修改主要内容

1.按照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部门和职能调整的要求,明确部门职责,规范部门名称, 将原文“国土资源”修改为“自然资源和规划”、将“土地交易中心”修改为“土地交易机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选择拍卖机构方式由原来“招标、抽签或摇号”三种方式增至“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抽签或摇号”五种方式。

3.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增加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发布、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拍卖程序、监督管理四个条款,以保证文件的完整性,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出让工作。

4.原文其他内容未作修改,整个管理办法由原21条增加到25条。    

相关文件: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 《咸宁市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拍卖管理办法》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