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无
名 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年03月19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紧扣“保护与发展并重、改革与法治同步”核心目标,将法治建设贯穿自然资源管护、城乡建设发展、营商环境优化全流程,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治理效能,为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根基。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建设思想根基。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总体布局和考核核心指标,实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及自然资源、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主题党日重要内容。邀请省、市专家开展法治大讲堂,组织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推动学法用法向基层延伸,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履职能力显著提升。
(二)健全制度体系,筑牢依法治理制度保障。以良法保障善治,持续完善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领域制度规范。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机制,对资源管理、工程审批等重点领域制度开展“靶向修订”。聚焦“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需求,出台《咸宁市推进高品质住宅建设实施方案》《规划审批豁免清单》等配套政策,确保政策供给与改革实践精准适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复议诉讼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不断提升决策科学性和合法性。
(三)规范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整体效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决定法制审核。紧盯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建筑施工安全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形成有力执法震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通过调解、和解推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有效减少诉讼增量。全年依法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答复,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率,执法公信力持续提升。
(四)深化法治服务,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将法治作为最好的营商环境,以法治赋能政务服务改革创新。率先实施土地全生命周期“一码管地”改革,串联用地、规划、施工、登记全流程,推动“多审合一”“验收即登记”落地落实;设立工程建设项目“联审联办”专区,研发全省首个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生命周期仿真系统,大幅压减审批环节和时限。全面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现“拿地即开工”,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盘活利用土地万余亩,为重点项目落地提供精准要素保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办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五)抓实普法宣教,厚植全民法治信仰根基。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全流程融入、全节点覆盖、全社会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调研、行政审批、执法检查、信访调处等工作全过程,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等集中普法活动。打造“线上+线下”立体普法矩阵,依托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图解、以案释法案例、普法短视频等内容,编印以案释法简报、政策研究简报,组织案例研讨,让抽象法律法规变得直观可感,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的同时,对照新时代依法行政的更高要求,经自查梳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普法宣传精准性有待提升,仍存在“大水漫灌”现象,针对企业经营主体、基层群众的靶向普法力度不足,以案释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线上普法载体内容更新、形式创新不足,互动性和吸引力有待增强;二是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部分干部职工仍存在“重业务、轻法治”思想,未能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度融入国土空间规划、资源管护、项目审批等核心业务,法治对业务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未充分发挥;三是执法协同机制仍需完善,部门间执法信息共享、联动配合不够顺畅,部分领域联合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工作会,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形成“一把手抓总、分管领导抓细、各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引领,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参与法治学习、带头开展法治调研、带头依法履职决策,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督促各级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确保全局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算
2026年,我局将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领域核心职责,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实践,推动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完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压实各级法治建设责任,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持续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专业人才作用,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三)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治理效能。持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部门间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深化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
(四)深化法治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检查,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精准做好重点项目要素保障,持续擦亮咸宁法治化营商环境品牌。
(五)创新普法模式,厚植全民法治文化。精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靶向式、精细化、多元化”普法宣传体系,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更接地气、更聚人气,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六)推动深度融合,以法治赋能高质量发展。坚持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持续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做到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管。以法治护航咸宁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