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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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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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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南,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要求,深入推进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法治建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我局2023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领导机制。落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督查办牵头组织、各业务科室共同承担的依法行政机制,压实责任,严格组织落实依法行政责任机制,不断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二是做好全局法治建设谋划。制定出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法治建设 2023 年工作要点》《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法责任清单》,实现长期工作目标明确,年度工作分工到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建设领域改革纲要(2023 -2027以下简称《纲要》,结合我局实际,发布了《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建设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重点任务清单》。

三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增强思想政治行动自觉,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省全面依法治省、市全面依法治市各会议精神,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二)举行学法用法和普法活动。

一是落实领导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局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制度,根据学法要求制定印发局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学法工作。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市行政学院副院长黄卫东以《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引领》为题进行授课。

二是强化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全局干部职工法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参加国家干部学法用法学习和考试,落实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督促学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考试邀请市普法讲师团讲师陈新贵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新修改的《行政复议法》法治专题培训。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开展学法用法及普法活动,加强法制宣传,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415日,举办了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活动,对职工进行国家安全宣传和保密宣传。422日,举办了世界地球日普法活动,联合湖北科技学院、湖北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开展宣传周线下宣传周启动仪式、倡议签名、参观宣传展板和地质博物馆等活动625日,举办了全国土地日活动,在同惠广场设立法律咨询台,开展土地管理法律咨询活动,工作人员为市民解答所关心的土地问题,宣传《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治观念,还同桂花路社区携手市第三小学组织开展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暨端午联谊活动,引导学生从日常一点一滴开始,树立“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意识。829日,我局联合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开展2023年测绘法宣传日暨国家版图意识宣传周活动,现场宣传活动外,全市114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22家测绘资质单位共300余人以各种方式参加了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4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124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日活动,布置宣传展板,向市民发放宣传手册。

四是加强“以案释法”力度。组织部署“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活动,由局领导带队、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和法律顾问参与,针对基本农田保护问题进行以案说法,并对“非农化”行为的“六个严禁”进行详细的说明,落实以案释法工作。

    (三)推进依法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规范开展复议应诉工作。配合市、区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协调解决涉及我局的涉诉、涉法问题,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今年累计处理行政诉讼14件、行政复议18,政府信息公开99

二是做好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水平和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的“双提高”,我局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执法协调小组相关要求,对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迎接省司法厅与市司法局组成的案卷评查工作专班实地评查,开展2023年度行政许可类行政执法案件评查。

三是做好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落实《咸宁市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湖北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我局印发了《市自规局关于印发中央督察湖北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和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并及时报送中央督察湖北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以及整改推进情况和佐证材料。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暨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和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工作三项内容监督自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加强法律顾问服务。明确法律顾问的权利义务、服务方式、付费标准等内容,加强法律顾问日常服务管理,严格要求法律顾问坚持法律论证的中立性,为我局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支撑。截至目前,审查政策性文件13件、合同59件、执法案卷6卷,规范性文件4件。

五是积极办理各种立法征求意见回复工作今年共办理《湖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修订草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35件立法征求意见回复。

六是开展《湿地保护法》等执法检查。开展《湿地保护法》《咸宁市古桂花树保护条例》《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做好《湿地保护法》等普法宣传,加强湿地保护、古桂花树保护领域执法,做到科学谋划,合理分区,规划引领,保障发展,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湿地保护等职责。

七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月报制度。每月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当月的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工作动态、重要工作情况。    

(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动态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按照规定的程序分别作出取消、修改或保留的处置措施,对前两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清理,我局保留8个证明事项,无新增的证明事项,清理结果已上局网站公示。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还制定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重点事项权责清单》和《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许可等权责事项标准化实施流程》。

二是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用。今年我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6次。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规划指标核算的意见》等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不出现妨害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以及不符合“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内容。

三是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今年我局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清理现存有效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公平竞争政策文件8件。开展规范性文件入库材料报送工作,按照文件格式对我局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文本进行校对,填报行政规范性文件入库目录,报送规范性文件入库材料40件。为保障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贯彻实施,根据政府办公室要求,我局开展行政复议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清理出现行有效的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现行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均不涉及行政复议。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工作经验的总结学习还不够深入。全省、全市在法治建设方面有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需要我们学习借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需要全局干部职工端正态度,不断学习,提高治理能力。

二是干部职工法治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更多、任务更重,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4年工作思路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学习宪法和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为核心,加强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的依法用地意识,遏制违法占地行为。

二是强化依法行政。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开展全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公益诉讼、信访纠纷等的法律意见咨询、合法性审查、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论证等工作。